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六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不到位。《湿地保护法》规定,禁止倾倒、堆放、丢弃固体废物。督察发现,来安池杉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内多处存在废弃塑料薄膜、展板、纸箱等生产生活垃圾,长期不清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来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开展池杉湖国家湿地公园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公园内(尤其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生产生活垃圾。
2.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湿地公园日常巡护管理工作,设立专职巡护队伍,制定巡护路线,专项巡护及清理湿地公园内产生的各类垃圾,保障湿地水环境质量及重要物种栖息生境。
四、目标任务
按整改要求全面清理湿地公园内生产生活垃圾,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护管理,强化行业部门监督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来安县池杉湖国家湿地公园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生产生活垃圾已全面清理完成。二是已设立专职巡护队伍,加强湿地公园内生产生活垃圾清理排查清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