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仁和集镇王桥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仁和集镇王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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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tcgc202404-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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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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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广陵东路金融大楼东楼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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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柏正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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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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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炳辉中路天弘御景公寓楼6楼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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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陆淼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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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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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6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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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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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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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叁仟伍佰壹拾柒万壹仟叁佰陆拾壹元整 (小写:******.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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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王庆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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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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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4456 技术负责人:************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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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2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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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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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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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项目名称:2022年凤阳县小溪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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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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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协办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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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叁仟伍佰壹拾柒万壹仟捌佰肆拾伍元贰角叁分 (小写:******.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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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A岗卜世勤 B岗黄留男 技术负责人:肖建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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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A岗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B岗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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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A岗皖************ B岗皖******4071 技术负责人: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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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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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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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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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项目名称:衡山镇高标准农田(玉带桥地块)项目 合同金额:******.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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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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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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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叁仟伍佰壹拾柒万贰仟零肆拾贰元整 (小写:******.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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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孙林 技术负责人:李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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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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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 技术负责人:************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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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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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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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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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项目名称:濉溪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金额:******.6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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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0日) (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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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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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51800元,专家评审费 371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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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广陵东路金融大楼东楼11楼或天长市炳辉中路天弘御景公寓楼6楼西侧,联系人:柏正国、陆淼,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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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1/******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1/******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管理局,地址:******服务中心,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