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5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5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乌衣园双迎路699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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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350吨塑料制品项目”。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场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副模具和35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3年10月23日经滁州市南谯经开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10-341103-04-01-4821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注塑废气和粉碎粉尘。注塑废气: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注塑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粉尘:粉碎工序设置在密闭的粉碎房内,在每台粉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及粉碎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标准;其中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标准限值;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要求。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滁州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滁河。
(三)噪声: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主要包括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模具、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塑料品、废切削油、废油桶等。其中废切削油、废油桶、废电火花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