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凤阳县西泉镇百瓜山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依法组织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西泉镇百瓜山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
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凤阳县西泉镇,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边坡工程、平整工程、水塘工程、道路工程、截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防护工程、养护工程等,施工总投资约4251.54万元。
3、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6、最高投标限价:293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审计完成后付清余款。
二、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开标时手持资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于密封袋中。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采用合理低价法(平均值负接近)。
6、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内容的实际资料。
7、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2)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开标时间。
9、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4月17日15时00分;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6会议室。
10、开标程序:
1)查验投标人到场情况(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经符合性审查后,宣布中标单位,开标会议结束。
1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1)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3)服务期、质量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5)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
(6)其他。
经符合性审查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合理低价法(平均值负接近),即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5家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若出现多个相同最高或最低报价时,分别仅去掉1个最高或最低报价)计算出算术平均值b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算术平均值以下最接近b值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大于或等于2家,则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包含本数)。
四、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500元(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凤阳县蔡庄小区f2东门35号
联系人:李工
凤阳县西泉镇百瓜山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doc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西泉镇百瓜山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
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凤阳县西泉镇,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边坡工程、平整工程、水塘工程、道路工程、截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防护工程、养护工程等,施工总投资约4251.54万元。
3、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6、最高投标限价:293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审计完成后付清余款。
二、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开标时手持资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于密封袋中。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采用合理低价法(平均值负接近)。
6、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内容的实际资料。
7、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2)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开标时间。
9、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4月17日15时00分;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6会议室。
10、开标程序:
1)查验投标人到场情况(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经符合性审查后,宣布中标单位,开标会议结束。
1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1)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3)服务期、质量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5)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
(6)其他。
经符合性审查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合理低价法(平均值负接近),即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5家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若出现多个相同最高或最低报价时,分别仅去掉1个最高或最低报价)计算出算术平均值b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算术平均值以下最接近b值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大于或等于2家,则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包含本数)。
四、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500元(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凤阳县蔡庄小区f2东门35号
联系人:李工
凤阳县西泉镇百瓜山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