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广核定远县七里塘乡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广核定远县七里塘乡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地点:滁州市定远县七里塘乡、永康镇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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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工程自七里塘二期光伏110kV升压站构架起,至姜兴变110kV构架止,新建线路路径长约4.985km,其中单回路架空段长约4.9km,采用角钢塔架设,单回路电缆段长约0.085km。导线采用300mm2截面的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630mm2截面的交联聚乙烯电缆。架空线路工程配套建设塔基16基,配套光缆采用OPGW光缆;电缆路径配套采用ADSS光缆。
公示内容:中广核定远县七里塘乡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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