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双氧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管理局)一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吨双氧水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盐化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环合******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现有厂区用地,总投资2440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5万元,新建一套15万吨双氧水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年产15万吨双氧水。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氢化工序废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35 m高排气筒(15#)排放。氧化工序尾气凝液受槽不凝尾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氧化工序其余工段废气、萃取工段、净化工段、再生处理工段、工作液配制工段废气、储罐呼吸气分别设置密闭管道或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再生液贮槽设置冷凝回收装置,尾气一并由38m高排气筒(16#)排放。危废库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1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18#)排放。
2、废水处理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污水管网应可视化设置。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系统排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满足《循环冷却水再生水质标准》(HG/T3923-2007)表1循环水水质要求后回用;工艺废水先经双氧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与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再经东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排限值和园区污水厂接管限值后,经专用明管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项目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废触媒、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化学包装物、中水回用废膜、工艺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2302-341125-04-01-695009)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