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经开区节能减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经开区节能减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zdygc202410-005)投标人提出问题及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条其他中“③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实施信用惩戒;④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中标无效,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⑤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删除。
2、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内容不变。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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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