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项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街道庙山村龙盘大道南;
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厨余垃圾处理车间、建筑垃圾资源化车间,配套污水处理系统等,建成后达到日处理厨余垃圾50吨、建筑垃圾100吨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贺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个人署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