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智能化交通指挥中心、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智能化交通指挥中心、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N2024-Z12-18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35页要求“(4)所投电梯主机型号具有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的能效等级为1级的能效证书的3分,否则不得分。”是否可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且检测机构需具有 CMA 认证或 ILAC-MRA 认证或CNAS 认证。
答:此评分条款修正为“所投电梯品牌具有能效等级为1级的能效证书的3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证书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机构需具有 CMA 认证或 ILAC-MRA 认证或CNAS 认证。”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农科所生活区东北360米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卜旭东、王纪
联系方式:******、******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