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同意,拟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我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县级初步验收,现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
2、服务内容:对全县2023年度建设任务13.6万亩共1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县级初步验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验收结论、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具体见附件)。
3、最高投标报价:本次验收服务最高限价为1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相关验收能力(工程监理、或规划设计、或水利工程、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且2019年来有高标准农田验收工作业绩的(需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时间以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法人单位。
②人员要求:鉴于本次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投标企业应具有水利或农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水利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人数4人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③不得与所验收的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存在利害关系。(服务区域内有厉害关系的是指参与该服务区域的项目设计、监理、设计、质量检测的,如违反规定查实的取消所有服务区域投标资格,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④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在经营、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记录。
⑤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提请政府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处理。
三、报价须知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县级验收结束。投标报价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的一切费用(含验收期间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和评价劳务费等)。
2、对本项目有意愿的企业,以密封信函的形式在2024年6月13日15:00前,以上门递送或邮寄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请递送或邮寄至: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万汇龙装饰城二楼7210-7210,联系人:余佳佳,电话:******。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竞标。
3、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报名成功方可开标。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提出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所作为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佳佳;电话:******
******农村局
联系人:陈雷电话:******
******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采购需求
******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需求.docx
******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同意,拟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我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县级初步验收,现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
2、服务内容:对全县2023年度建设任务13.6万亩共1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县级初步验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验收结论、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具体见附件)。
3、最高投标报价:本次验收服务最高限价为1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相关验收能力(工程监理、或规划设计、或水利工程、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且2019年来有高标准农田验收工作业绩的(需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时间以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法人单位。
②人员要求:鉴于本次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投标企业应具有水利或农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水利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人数4人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③不得与所验收的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存在利害关系。(服务区域内有厉害关系的是指参与该服务区域的项目设计、监理、设计、质量检测的,如违反规定查实的取消所有服务区域投标资格,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④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在经营、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记录。
⑤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提请政府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处理。
三、报价须知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县级验收结束。投标报价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的一切费用(含验收期间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和评价劳务费等)。
2、对本项目有意愿的企业,以密封信函的形式在2024年6月13日15:00前,以上门递送或邮寄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请递送或邮寄至: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万汇龙装饰城二楼7210-7210,联系人:余佳佳,电话:******。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竞标。
3、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报名成功方可开标。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提出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所作为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佳佳;电话:******
******农村局
联系人:陈雷电话:******
******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采购需求
******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项目需求.docx
******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