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第二批)变更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关于“天长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编号:cztcgc202408-010 ) ”,招标文件中17.3.3(1)工程进度付款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17.3.3(1)工程进度付款“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工程预付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计量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第三方审计价款的100%。”现更正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工程预付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计量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第三方审计价款的100%。”
二.本项目提交异议时间调整为2024年09月03日08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09月13日08时00分;
三.已上传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自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重新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未重新下载和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服务中心
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135号
联系人:陈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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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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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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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8月29日
天长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第二批)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关于“天长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编号:cztcgc202408-010 ) ”,招标文件中17.3.3(1)工程进度付款与2.2.2(1)履约信誉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17.3.3(1)工程进度付款“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工程预付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计量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100%。”现更正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工程预付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计量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第三方审计价款的100%。”
二、招标文件中2.2.2(1)履约信誉“投标人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公路 工程或公路养护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5分,为A级的得 4.5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放相关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注:(一)投标人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 近年度公路施工信用评价时,直接引用该 等级;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二)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 两年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交通运输部最近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没有交通运输部最近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引用交通运输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三)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 运输厅近两年无信用等级评价的,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人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公路养护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5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放相关截图或者近两年未因承建项目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投标人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年度公路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二)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两年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交通运输部最近年度公路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没有交通运输部最近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交通运输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三)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近两年无信用等级评价的,且近两年未因承建项目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按A级对待。”
三.已上传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自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不重新上传投标文件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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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135号
联系人:陈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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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金域华府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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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8月22日